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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陕西祥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4 08:50:31

西安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在这方面,小编向您介绍了有关商标注册的以下问题,希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提供帮助。

1、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吗?虽然《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但是,《商标法》中的自然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因此,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商标。

2、自行注册商标或委托代理注册?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商标注册,但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申请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很长时间,申请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为确保商标顺利注册,节省时间和精力,小编建议申请人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

3、商标可以不经注册使用吗?中国法律规定,商标可以不经注册使用(当然,也有上市,如香烟,药品等必须是注册商标),但如果你没有注册,你将不会能够获得商标的专属保护。注册商标的专有保护:即法律仅保护注册商标的商标专有权免受侵权(未经注册的商标受版权保护等其他保护除外)。

4、注册商标可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注册商标不能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中国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分类标准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申请商标时,我们必须为商品和服务注册适当的商标分类。

5、申请商标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法》规定新申请的商标将在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审核,然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初步审查公告。公告无异议后,证书将在约1个月内发出。也就是说,在没有拒绝和不反对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在13个月后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6、代理商可以申请100%成功的商标吗?申请商标时,存在风险。申请商标时,有“商标查询盲目期”和“商标事件异议”。诸如“商标无效”等风险,任何人或任何机构都无法保证100%成功注册商标。注:正式审核通过后,无论商标是否成功注册,商标局都不会退还商标注册费。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一条主线、两个抓手、三个点”商标改革方向,切实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便利化,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促进“三农”发展,经认真研究,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进一步便利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

一、关于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的证明

申请人除通过提供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及声誉情况。

二、关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既可以是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也可以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划定。

三、关于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关系说明

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里已对该地理标志商品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进行了说明,可以不再单独提交该说明。

四、关于申请人检测监督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自有检测人员名单和检测设备清单外,只要再提供自有检测资质证书或者当地政府关于其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证明,即可认定其具有检测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能力。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只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受托单位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和检测设备清单,即可认定该申请人具有检测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能力,可以不再提供受托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关于地理标志商标变更、转让申请

对注册申请中的地理标志商标提交变更或转让申请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变更、转让材料与其在注册申请中提交的完全相同,可以不再重复提交该材料,只需在变更或转让申请书上予以说明。

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但是您必须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因为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个人,是不能注册商标的。

1、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想注册商标在2007年以前也可以随便注册,但现在由于国家对知识产权政策管制,个人是不可以注册商标的除非你是个体工商户,且只能在经营范围内注册商标,否则都是不能注册商标的。

2、个体工商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申请商标的商品一致,否则工商局不予受理;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类别则无限制。

3、个人注册商标是有一个限制的,就是你不能是自然人,你必须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才可以,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中国商标局是不予以受理的,但是我们公司就为没有营业执照的客户专门开立了商标代持业务,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也是可以注册商标的。

如果商标本身已经在注册之前被在先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者的利益也是受到保护的,那在这起诉讼中,应该保护谁的商标权利呢?

《商标法》有明文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一旦在相同或者相近产品上同时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以及未注册商标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有权排斥他人使用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的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然而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并非所有商标注册者一旦注册商标就可以一劳永逸。

当未注册商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或者宣传而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市场上消费者也能够区分商品的来源,且这些都发生在商标被注册之前,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不会造成误认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无权禁止在先使用者的继续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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