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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集体商标申请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陕西祥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4 08:10:37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西安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二部分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第三部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先了解一下相关内容:1、商标、版权(即著作权)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平等的法律权利,都受同等保护。版权包括美术作品版权,文字作品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2、商标权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方可取得,受法律保护。作品(美术、文字作品等)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或经版权局登记,即取得版权,受法律保护。进行版权登记的作用在于确定权利归属及作品完成时间等相关信息。3、保护期:商标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保护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10年,依次类推。公民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下面回答商标是否需要进行版权登记:1、商标权与版权属于平等的法律权利,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规制、不同的行政机关颁证(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某些作品既可以申请商标权,又可以申请版权,例如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2、商标能否登记版权,或版权能否登记为商标权,答案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能。3、当商标是中文或英文,且属于独创、自创的艺术字体时,可以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当商标是图形时,可以申请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同样的,当版权内容是文字或图形时,可以申请西安商标注册。4、那么商标是否进行版权登记或者版权是否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答案也是肯定的:(某些情况下)需要且完全有必要。

(1)商标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的具体原因在于: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类别选定商品或服务项目,获准注册后只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以及受到商标法保护,即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而企业要想在全类别上实现商标垄断,投入巨大(9万元左右),一般的企业都不愿意进行此项投入。因此,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属于合法使用,这种情况无法通过商标权维权,此时,可以通过版权维权,即他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版权内容相同的文字或图形时,均属于版权侵权。因此,商标有必要进行版权登记保护。另外,考虑到有些商标,可以使用或企业不得不使用,但又无法成为注册商标,因此,只能通过版权登记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或者虽不能成为注册商标,可以通过特定的颜色或字体,与他人相区分,虽不能阻止他人使用相同的名字,但也可尽力阻止他人使用同样的设计。

(2)版权需要进行商标注册的具体原因在于:版权登记保护的是作品本身,不需要和具体商品服务项目相结合,不论他人以何种方式、在何种领域未经权利人许可的版权使用行为,均可构成版权侵权。但是,当他人将版权内容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只会依据商标法和在商标数据库里检索有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即通过商标局审查进入公告程序,虽然版权权利人可以在公告阶段提出商标异议,但知道他人商标公告内容几乎很难做到,知道之后提出异议,又是一场财力、人力、时间的消耗,且不确定异议是否一定成功(在没有版权登记证的情况下,异议几乎很难成功)。一旦错过公告期,他人取得商标权利,再想通过撤销程序去撤销他人商标,则更是难上加难,所需要耗费的财力、人力、时间更大。与其坐等别人注册,不如主动注册。因此,文字或美术作品版权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保护。

企业发展要商标全类别注册吗,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个原创的、显著性较强的美术作品,同样应该考虑进行商标的全类别注册。那么企业发展要商标全类别注册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

要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途径有两种:一是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全类保护;二是进行全类注册。“全类西安商标注册”的类别是《分类表》上所列的全部类别,目前共有45个类别。如果“全类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商标局核准,申请人对同一个商标在45个类别上享有商标专用权。普通注册商标对该商标使用权的独占使用是相对的垄断,只有取得全类注册,注册人对该商标才享有绝对的独占使用和垄断。

如果没有全类别注册有哪些影响?商标的多类别注册,只要是为了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或者不良影响的商品种类上注册。符号是有信息传导功能的,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大家都要选择让人看得舒服的符号。同样,不同商品使用同一符号也会存在传导功能。

有人可能知道,黑白的商标要比彩色商标保护的更全面一些,但是彩色商标也是有优点的。

1、产品特性需要

如涂料、彩色画笔等,通过彩色商标的展现更能符合产品特性和形成品牌效应。

2、已经在公众心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标志或人物

有些企业的产品、吉祥物等,可能没有及时申请商标。但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营销,已经在公众心中留下了印象。比如麦当劳叔叔、多啦A梦、皮卡丘等。

这些标志在使用中没有必要再去更改颜色,破坏原先留下的印象,因此在申请中可以使用彩色申请,连颜色一起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标志。

3、商标本身的设计过于简单

并不是所有人都倾向于设计纷繁复杂的商标的,有些商标的结构、设计上都非常简单,虽然一样饱含了企业的心愿,可是在商标局看来都是“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的几率也非常大。

这种情况下,通过添加颜色的形式可以增加通过的几率。不过要注意,以后可就不能随意更改颜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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